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只针对企业么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并不仅仅针对企业,它主要关注的是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发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这些企业发行的预付卡主要用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混业经营的商业企业,只要其发行的单用途卡可在其从事的上述业务中兑付商品和服务,也适用该管理办法。此外,零售电子商务企业发行的虚拟卡也属于该办法的调整对象。
因此,可以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并不仅限于企业,而是涵盖了更广泛的预付卡发行和使用场景。
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
2、第一条 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3、第二条 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分类表见附件1)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是指前款规定的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4、第二章 备案
5、第七条 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6、第八条 发卡企业应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可以从备案机关处领取或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www.mofcom.gov.cn)下载(格式见附件2)。
7、第三章 发行与服务
8、第十三条 企业可发行记名卡和不记名卡,记名卡可挂失。发卡企业应在实体卡卡面上记载发卡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卡号、使用规则、注意事项等。集团发卡企业还应标明集团名称,品牌发卡企业应标明统一的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虚拟卡也应记载上述信息。已备案的发卡企业可标明备案编号。
9、第十四条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履行提示告知义务,确保购卡人知晓并认可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内容。单用途卡章程和购卡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单用途卡的名称、种类和功能;(二)单用途卡购买、充值、使用、退卡方式,记名卡还应包括挂失、转让方式;(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五)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大连市单用途预付卡的管理办法
1、根据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的信息,大连市目前尚未发布针对单用途预付卡的专门管理办法。但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大连市有关部门应参考国内外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和出台相关的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获取准确信息。